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学院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考试与录取相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
第五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