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患有甲状腺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慢性高血压等慢性病,受病情和药物的影响,对胎儿的发育不利。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患者无法实现当妈妈的心愿?未必如此。
甲状腺疾病:
功能正常后可备孕
中医院产科谭剑平副教授指出,甲状腺疾病主要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简称甲减)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甲状腺炎等。
甲减:孕前检查发现甲减要立即治疗,主要是补充左旋甲状腺素,在内分泌科医生指导下将促甲状腺激素(TSH)控制在0.1mU/L~2.5mU/L后再准备怀孕。
甲亢:甲亢治疗的主要药物是丙基硫氧嘧啶、甲巯咪唑,准备怀孕前要在医生指导下用最低有效剂量,使游离甲状腺素水平保持正常或略高于正常值上限,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再考虑怀孕。
谭剑平建议,计划怀孕前停用甲巯咪唑,改用丙基硫氧嘧啶至妊娠早期,到中孕期后改为甲巯咪唑。采用放射线I治疗或手术治疗者,建议至少半年后再考虑怀孕,并用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使血清TSH维持在0.3mU/L~2.5mU/L水平。
红斑狼疮:
患者有望圆生育梦
怀孕生子曾经被视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禁忌证。然而,随着治疗水平的提高,现在,大多数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疾病得到控制后,在产科和风湿科医生双方共同随访诊治下,也可实现安全妊娠分娩。
谭剑平指出,一般来说,患者24小时尿蛋白定量<0.5g,无重要脏器损害、病情稳定1年或1年以上,停用细胞*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半年以上,激素仅用小剂量维持时(糖皮质激素剂量强的松<15mg/d)可怀孕。
有生育意向的患者,应咨询专科医生,评估病情,符合妊娠条件才考虑怀孕。妊娠前3个月服用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免疫抑制剂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导致畸胎,应避免使用。有习惯性流产病史和抗磷脂抗体阳性者,可口服低剂量阿司匹林50mg/d~mg/d,和(或)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抗凝,以减少流产或死胎的风险。
慢性高血压:
孕前先听心内科专家意见
谭剑平强调,慢性高血压患者孕前要咨询心血管内科专家,根据血压高低及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程度综合评估,再决定能否怀孕。
如果高血压患者没有并发症,要将血压稳定在mmHg/90mmHg以下才能妊娠。正在服用降压药物者,在准备妊娠前6个月内要改用对母胎均较安全的药物,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等降压药物,防止并发症发生。
糖尿病:
控糖达标药物调整后可怀孕
以下情况应先避孕,进行控糖治疗:10岁前发病,或病程≥20年,或合并单纯性视网膜病、糖尿病性肾病、眼底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出血,没有进行治疗者,应该避孕,不宜妊娠。
以下情况可以考虑备孕:器质性病变较轻的糖尿病女性患者,要在内科医生协助下,进行饮食控制、适当运动锻炼,控制血糖达标或接近正常,糖基化血红蛋白<6.5%(应用胰岛素者可以<7%),无低血糖发生时再考虑怀孕。
还要注意的是,口服降糖药物要改为胰岛素治疗;必要时,二甲双胍、格列苯脲可慎重使用。
《广州日报》任珊珊王海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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