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太风湿病学联盟(APLAR)制定首个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管理共识,并发布于期刊LancetRheumatol.(影响因子8.)。共识提出了总体原则和治疗策略,对于狼疮肾炎、神经精神性SLE等并发症也给出治疗建议,共形成34条指导建议,每条建议均获得80%以上的专家支持。
共识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建议所有SLE患者常规使用羟氯喹(有禁忌症者除外),剂量≤5mg/kg/d。
吗替麦考酚酯或环磷酰胺(常规剂量脉冲治疗),联用中等剂量糖皮质激素,建议用于活动性狼疮肾炎的诱导治疗。
吗替麦考酚酯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调整;建议亚洲患者初始剂量为2g/d。
为了预防狼疮肾炎复发,建议维持治疗时间≥5年。
中-高剂量糖皮质激素(包括甲泼尼龙脉冲治疗)联用环磷酰胺是炎症引起的严重神经精神性SLE的一线治疗。
中-高剂量糖皮质激素联用环磷酰胺,可考虑用于治疗严重或危及生命的SLE症状。
总体原则
1.SLE的治疗需多个学科医护人员共同支持,患者也应参与制定治疗方案。
2.建议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疾病活动、共病和依从性,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3.早期诊断SLE,必要时及时转诊,可改善患者预后。
4.SLE的治疗目标:减少器官损伤、保障患者长期生存和提高生活质量。
治疗策略
5.使用经验证的分类标准和评估标准,诊断SLE和评估疾病活动。
6.SLE的治疗目标应为疾病缓解;缓解无法实现时,应达到低疾病活动度。
7.建议所有SLE患者常规使用羟氯喹(有禁忌症者除外),剂量≤5mg/kg/d。
8.采用药理学或非药理学等手段定期监测和优化心血管和骨骼健康。
9.仅血清学活动的SLE患者,考虑到治疗的副作用,不建议开始/调整免疫治疗。
10.接受免疫抑制治疗前,建议筛查和治疗活动性乙型肝炎病*(HBV)感染和丙型肝炎病*(HCV)感染。接受B细胞耗竭或加强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应考虑筛查和预防性治疗隐匿性乙型肝炎。
11.活动性结核病患者,不建议进行免疫抑制治疗。不建议常规筛查和治疗潜伏性结核。
12.免疫抑制治疗期间,需注意预防高危患者并发肺孢子菌肺炎。
13.病*性传染疾病流行期间(如COVID-19),应遵守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措施(如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等)。除非存在活动性传染疾病,否则无需停用免疫抑制药物,还应依据患者个人情况与传染病专家讨论是否停药。
14.建议在患者使用最小剂量免疫抑制剂且病情稳定时,接种季节性流感、肺炎球菌、人乳头瘤病*和带状疱疹疫苗。
狼疮肾炎的治疗
15.若非存在禁忌症,活动性狼疮肾炎患者应在免疫抑制治疗前进行肾活检。
16.吗替麦考酚酯或环磷酰胺(常规剂量脉冲治疗),联用中等剂量糖皮质激素,建议用于活动性狼疮肾炎(国际肾脏病学会/肾脏病理学会制定的分型标准:3、4、5型)的诱导治疗。
17.静脉注射低剂量环磷酰胺或他克莫司,联用中等剂量糖皮质激素,可作为二线诱导治疗。
18.吗替麦考酚酯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调整;建议亚洲患者初始剂量为2g/d。
19.对标准方案应答不佳的活动性狼疮肾炎患者,建议使用吗替麦考酚酯联用他克莫司,或利妥昔单抗单药。
20.吗替麦考酚酯或硫唑嘌呤可作为免疫抑制的维持治疗;若吗替麦考酚酯已用于诱导治疗,则维持治疗优先考虑使用吗替麦考酚酯;若患者对两者均存在禁忌证或不耐受,建议维持治疗使用低剂量钙调磷酸酶抑制剂。
21.为了预防狼疮肾炎复发,建议维持治疗时间≥5年。
APLAR工作组根据亚太地区专家成员的建议,并尽量参考亚太地区人群的研究数据,首次制定SLE治疗专家共识,为亚太地区SLE患者提供更针对性的用药参考。未来,随着新证据的出现,APLAR工作组也将持续更新相关建议。
参考文献:ChiChiuMok,LaniyatiHamijoyo,NuntanaKasitanon,etal.TheAsia-PacificLeagueofAssociationsforRheumatologyconsensusstatementsonthemanagementofsystemiclupuserythematosus[J].LancetRheumatology.;3(7):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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