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肾病的患病率逐年上升,成年人肾病的患病率已高达12%,因肾功能衰竭而必须进行肾替代治疗的患者越来越多。这些都足以引发这我们的思考。
肾病的临床特征有哪些?
1、早晨起床后眼皮或脸部水肿,午后多消退,劳累后加重,休息后减轻,提示可能是肾炎。但是因为身体健康的人也可能因为喝水过多或者睡眠不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大多数人并不会在意。
2、小便时泡沫多,且长时间不消失,这种现象表示蛋白尿的存在,蛋白质从肾脏“漏”到尿里,导致其表面张力变化,从而易于形成泡沫。
3、肉眼见尿液呈浓茶色、洗肉水样、酱油色或浑浊如淘米水,一般可持续数日以上,提示尿液中可能有红细胞或者白细胞,这是肾病的主要指征。
4、尿量过多或过少:健康人每日排尿次数约4-6次,尿量约ml。如果没有发热、大量出汗、大量饮水等,小便量出现骤减或陡然增多时,医院检查,查看是否为肾脏病变。
5、夜尿增多:正常人在60岁以内一般不应该有夜尿。如果年轻人睡前并没有大量饮水,仍每夜出现夜尿,很可能是肾脏功能不良的早期表现。
6、出现精神不振、疲劳乏力、食欲减低、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当肾功能出现问题时,体内代谢的毒素排出不畅逐渐在人体内蓄积并刺激胃肠道,出现以上“中毒”症状。而多数患者会认为是熬夜或者过于劳累所致而忽视,但实际上出现以上症状时病情已经比较严重了。
7、腰酸腰痛:肾脏的位置在腰部的脊柱两侧,所以部分肾病患者会感到腰酸腰痛,然而多数人也只当是劳累所致,很少会考虑到自己患有肾病。若是无明确原因的腰背酸痛,应检查肾脏、脊椎及腰背部肌肉等。
8、糖尿病、高尿酸血症等代谢性疾病的患者:糖尿病患者的血管会慢慢地硬化,尤其末梢微血管。肾脏是由数百万微血管组成,因而糖尿病严重时,肾脏功能也可能受损。血液尿酸高的人群,尿酸会沉积在肾脏引起损伤。因此,在控制和监测原发疾病的同时,应该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血生化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减慢肾脏受损以及阻止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9、尿路感染:结石、前列腺增生、盆腔疾病、小儿尿路畸形等原因出现排尿灼热、尿频、尿急等感染症状时,如果治疗不彻底,有可能导致肾功能不全。
10、慢性贫血:肾脏具有造血的功能,功能损伤时会出现贫血的症状,长期不明原因贫血的患者应考虑慢性肾病的可能,而不是购买各种补品保健品,这样只会延误病情,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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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病的患者日常要注意的事项:
1、饮食应注意低盐饮食,建议每日盐摄入量小于4.5g,更严格的指南中建议是3g以内。
2、存在蛋白尿的患者,建议优质低蛋白膳食(优质蛋白膳食意为不吃豆制品等植物蛋白,以动物蛋白为主,鸡鸭鱼牛羊猪瘦肉种类不忌。
3、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或高尿酸血症/高脂血症的患者要注意不宜喝汤(汤中含大量的盐/脂肪/嘌呤)
4、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还应该注意低钾膳食,低磷膳食。
5、尿路结石/肾结石的患者,应注意不要空腹喝牛奶,应避免高草酸的食物,如菠菜、豆类、甜菜、芹菜、巧克力、葡萄、青椒、香菜、草莓及甘蓝菜科的蔬菜。其次是:酒精、咖啡因、巧克力、无花果干、羊肉、核果、青椒、红茶等,近来还有发现,高钠饮食和尿中高钙有关,会增加结石发生,因此也应该注意尽量清淡,少盐。
6、某些特殊的肾病,如狼疮性肾炎,应注意避免光敏性食物,如芹菜/香菜等。
随着自然环境的恶化,以及社会压力的增大,现代人罹患肾病的几率也在逐渐提升,个人购买医疗保险似乎是转移经济压力的不错选择,然而,对于已经患病和有过病史的人来说,想购买重疾保险,似乎并不容易。
保险方将肾病分为以下两种:
1、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重疾理赔的分期标准是我国传统分期标准中的“尿毒症”期,需要已经进行了90天透析或肾移植手术。
2、慢性肾功能衰竭
A产品条款:慢性肾功能障碍是指慢性肾功能不全的晚期。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ml/min/1.73平方米,且此状态须持续至少90天;
(2)慢性肾功能障碍的诊断必须由泌尿科或肾脏科医师确诊。
B产品条款:指被保险人因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损害达到肾功能衰竭期,诊断必须满足所有以下标准:
(1)GFR25%;
(2)Scr5mg/dl或umol/L;
(3)持续天。
随着重疾险的发展,一部分保险公司开始逐渐完善轻症功能,因此出现了慢性肾衰竭的保险条款。虽然市场上关于慢性肾衰竭的条款表述因产品不同而有差异,在但理赔实务中,一般被保险人达到分期中的“肾衰竭”期并符合条款中要求的90天或天就可以申请理赔。
我们不仅要做好肾病的预防工作,还需要有一双“明察秋毫”的眼睛,及早发现肾病的“蛛丝马迹”。一旦出现肾病,投保的困难度剧增,也提醒着我们要投保趁健康,购买一份重疾险,不要等得了大病想投保却被拒之门外。